海南澄迈县关于优化人才住房政策的九条措施
来源:澄迈县住建局 时间:2024-01-10 点击:1614

  为鼓励和支持引进重点企业,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进一步促进澄迈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澄迈县政府同意,澄迈县制定如下优化措施:

  一、优化人才购房政策

  (一)经认定持有有效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才,或公开招录、选调、调任、转任及其他形式到澄迈县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实际引进并在澄迈工作有缴纳社保或个税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澄迈无住房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澄迈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人才具体范围如下: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三)实际引进在澄迈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持有有效的澄迈县急需紧缺人才证书的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澄迈无住房的,本人可在澄迈县申请购买1套商品住房。

  二、优化企事业单位员工购房政策

  在澄迈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非本省户籍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可在澄迈县申请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一)实际任职于以下企业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其家庭成员均在澄迈无住房的,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可在澄迈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

  1、经认定的符合澄迈县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企业,重点企业名单由县发改部门确定。

  2、上一年度在澄迈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百万纳税企业名单由县税务部门确定。

  3、上一年度在澄迈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由县税务部门确定。

  4、上一年度在澄迈形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两亿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由县发改部门确定。

  (二)在老城科技新城落地的企业及科研单位的教育科研人员,不符合前述第一条所规定的人才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员工购房条件,但实际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后,其家庭成员均在澄迈无住房的,可在澄迈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三、支持居民家庭合理性住房需求

  (一)符合人才及企事业单位员工购房条件的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澄迈县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

  (二)引进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随迁落户后,其名下在澄迈无房的,可在澄迈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2年后,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优化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销售政策

  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不限购。

  五、优化商品住房限制转让政策

  2018年3月30日之后,在澄迈县范围内,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方可转让,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方可转让。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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