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口再次出台楼市新政:落户即享,鼓励“以旧换新”
来源:海南房产网
时间:2024-09-05
点击:647
据中国房地产报,9月4日下午,海南当地社交媒体有传海口出台楼市新政,称再次优化本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及鼓励“以旧换新”。记者就此向海口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求证,答复称“确有其事”。
据中国房地产报,9月4日下午,海南当地社交媒体有传海口出台楼市新政,称再次优化本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及鼓励“以旧换新”。记者就此向海口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求证,答复称“确有其事”。据悉,9月4日下午,海口市住建局召集当地部分房企代表召开座谈会,会议上该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海口房地产两项新政: 一、优化本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凡落户海南省的人员,自落户之日起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实施要求:在审核本省户籍居民购房资格时,不再审核落户时间,也不再区分是否属人才引进落户。 二、鼓励“以旧换新”,满足改善性购房需求。凡是挂牌出售其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省的住宅,均可在海口市换购一套商品住宅。 1.换购时只需将原有住宅挂牌出售,不需要等待成交,也不再审核其本人或家庭成员的购房资格,均可换购一套。 2.换购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须包括挂牌信息,在网络平台挂牌的,提供截图和链接(须体现挂牌出售住宅的地址和房号);在中介机构门店挂牌的,提供中介机构出具委托销售的证明。 3.挂牌出售本市的住房,申请换购时提供房源核验码(特殊情况可线下审核是否属可售房源);挂牌出售本省其他市县的住宅,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也就是说,落户即享本地居民购房待遇:普通落户居民由原先只能购买一套,更改为与本地居民、人才落户相同,意味着落户就可购买两套,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买三套,且在执行中不再审核落户时间,同一对待。 放开“以旧换新”的口子。此前不少出台第二轮楼市新政的市县,“以旧换新”政策已经落地。
相关资讯